本人于2025年12月23日晚上,通过广州的销售推荐,决定订购一台乐道L60汽车。在支付订金前,我截图问过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明确、并微信发消息给我承诺:“支付后如有变化可以退款”。基于对销售人员职业诚信的信任,我于当晚通过[支付宝]支付了5000元订金。然而,支付完成后,情况急转直下:强制锁单,拒绝退款:支付后我随即被告知订单已“强制锁单”,无法取消或退款。这与支付前销售人员“可以退”的承诺完全相悖,涉嫌诱导下单和虚假承诺。交车承诺未兑现:销售人员承诺车辆可在2025年12月30日交付。店长又说12月30号晚上能到,12月31号3点能提车,实际上交付跟我说车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4点16分,但直到12月31日下午4点,车辆才迟迟到店。多次欺骗,此行为已构成合同履行迟延(尽管无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及支付订金已构成事实合同关系)。无正式合同,信息不透明:自支付订金至今,我未收到任何正式的购车合同或协议文本,销售方也从未主动提供。我对购车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均不知情,完全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订金被无理扣留:由于销售方先有虚假承诺(可退)、后未按时交车(迟延交付),我基于对其失信行为的不满及对后续服务质量的担忧,在车辆到店后明确表示放弃购买。但销售方以“订单已锁”为由,拒绝退还5000元订金。本人诉求:本人认为,在整个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实际操作严重不符,其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诈。车辆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属于销售方违约。在未签署任何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扣留订金毫无法律与合同依据。因此,我郑重提出以下投诉与诉求:责令被投诉方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我的5000元订金。要求被投诉方就其销售人员的虚假承诺、诱导消费及不诚信行为向我作出正式解释与道歉。请求贵平台协调监管部门,对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销售行为进行调查与规范,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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