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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奔驰GLC车辆索赔更换配件告知是召回

投诉编号:【1569227】 投诉时间:2025-12-30 15:39 投诉品牌:北京奔驰 投诉车系:奔驰GLC 投诉车型:2023款 GLC 260 L 4MATIC 动感型 5座

我遇到的情况真的特别糟心,4S店和厂家的这些行为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4S店先是以“厂家召回”为由,给我更换了仪表显示器和左右前大灯。可当我多次索要官方召回文件、故障检测报告等合规凭证时,他们先是改口说是“维保范围内维修”,始终没办法提供相关凭证,而且配件出库单还用普通维修单冒充,没有配件溯源信息,这明显就是在隐瞒真实的维修性质。在检测记录方面,之前4S店以“召回”名义升级常电模块,却没有记录我提出的“电瓶亏电”检修诉求;后来我进店检测电瓶亏电,他们仅标注“检查漏电”,拒绝提供电瓶内阻、CCA值等核心数据,经我质疑后承认记录不完整,存在隐瞒故障、误导厂家的行为。在车辆维保时,2025年12月10日,4S店以“系统核销”为由,在还没解决我电瓶亏电问题的前提下,要求我先签字核销保养,否则就不让我提车,这严重违背了消费公平原则。购车的时候,销售员明确口头承诺赠送“3次A保 + 3次B保”,我就是因为这个承诺才决定买车的。可截至2025年12月10日,我只使用了部分免费维保次数,4S店却以“合同未写明、销售员已离职”为由,拒绝履行剩余免费维保承诺,还强制要求我后续维保收费。我购车后2个月,车辆就出现了“停驶2天就亏电”的问题,我先后三次到店反馈,4S店只是做了基础检测,没提供任何关键数据,还先后以“冬季正常”“行车记录仪漏电”“用车少”等理由推诿,承诺的电瓶索赔也一直没下文,故障到现在都没解决。我多次拨打12315热线,均无人接听且无反馈;向奔驰厂家客服投诉后,厂家与4S店互相踢皮球,始终没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目前我已经就此问题向国务院“互联网 + 督察”平台提交投诉。我的诉求就是要求信阳利星4S店及奔驰厂家3个工作日内明确显示器、大灯更换的性质(是否为厂家召回),出具正式的故障检测报告、召回文件(若为召回)或维保配件申请文件,提供配件原厂溯源码及正规出库单;免费更换故障电瓶、大灯、显示器,并将新配件质保期延长1年。还要求责令4S店兑现“3次A保 + 3次B保”的售前承诺,按剩余次数提供免费维保服务,或按市场价值等值退款。同时依法查处信阳利星4S店虚假记录检测信息、变相扣车、用维修单冒充出库单等违规行为,要求其书面道歉并整改服务流程;责令奔驰厂家承担监管失职责任,加强经销商管理。我的证据有完整原始录音3份,附关键对话时间定位,涵盖召回改口、拒认维保承诺、检测记录造假、变相扣车、电瓶索赔推诿等内容;与4S店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10张,佐证维保承诺未兑现、拒给凭证等问题;车辆综合维修历史截图1份,印证配件更换、检测记录不完整等事实;维修单据复印件8份、购车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购车及维保事实。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知悉,并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若您对此有其他疑虑可随时联系授权经销商沟通或者致电奔驰官方客户服务热线400818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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