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530L高压电池召回后故障未解决,2020年2月购车,2023年10月按召回编号S2023M0123V完成电池模块更换。 故障描述 2025年11月起电池掉电异常(满电原能跑超过40公里,现不足30公里);12月初仪表盘出故障码,充电提示满电但启动后电量归零,完全无法充电;12月9日送福建省泉州4S店检测,确认故障为高压电池不平衡,与2023年召回缺陷一致。要求提供模块合格证明及出厂检测报告;立即提供与车辆同级别备用车(宝马5累或等价车型),或按每日300元标准支付交通补偿(自2025年12月14日起计算,至车辆修复交付之日正);书面明确电池模块配件到货时间、维修完工时间(精确到真体日期):对本次更换的电池模块提供不少于2年4方公里的专项质保(自交付车辆之日起算),并写入维修合同4S店正式告知我,宝马厂家已明确拒绝我的全部诉求。作为一名普通车主,面对车辆核心部件的质量问题,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现在请车质网平台能够伸出援手,帮忙介人协调此事,协助我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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