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诉事实1.本人于2025年11月29日在理想交付中心提理想i8车型,购车时享受2000度电卡权益。 2.提车2日后,理想汽车12月推出新政策,原电卡权益升级为5万积分。据核实,11月30日提车消费者可获“2000度电卡+2万积分”,部分地区直接赠5万积分;甚至有10月提车车主投诉后获2万积分补偿,而本人仅因提车早1天,未获任何补偿,客服以“按购车时政策”推诿。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 2.理想汽车对同等购车条件的消费者设置差异化权益,未制定过渡补偿方案,涉嫌区别对待,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三、诉求请理想汽车任选其一履行:1.补发2万理想积分(参照11月30日提车消费者待遇); 2.将2000度电卡更换为5万理想积分。望理想汽车正视问题,限期协商解决。若逾期未妥善处理,本人将向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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