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关于销售服务不当及合同严重瑕疵的正式投诉与退款要求 本人就贵公司在车辆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以下问题,提出正式投诉,并基于此要求终止交易、全额退还已缴纳的5000元: 1.合同关键信息被故意缺失,无法保障基本权益。销售人员在签署《车辆预定单》时,明确拒绝填写“交货日期”,导致车辆交付时间完全不确定。该预定单最初甚至未写明所购车辆的具体名称与型号,仅在本人签字付款后,经本人要求才被动补充。此合同因缺乏明确的标的物和履行期限,根本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2.销售人员专业失职,服务态度存在欺诈与误导。对于购车后的上牌、过户等必要流程,销售人员表示“不知道”,完全无法提供专业咨询,其工作仅局限于“催促付款”,未尽到经营者应尽的告知与协助义务。还存在严重的诱导性承诺:付款前,该销售人员多次声称“不满意可以退”。待本人因对上述服务及合同缺陷感到强烈不安而要求退款时,他却改口称“公司绝对不同意退”。此举已构成虚假承诺,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作出决定,让本人感觉被欺骗。 3.付完款后,销售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甚至不回复消息,对后续流程不上心,沟通起来有压力,感觉只会拒绝、不作为,让人不舒服,无法继续交易。 综上,由于贵公司在缔约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提供的合同存在根本性瑕疵,且服务存在误导,已严重破坏交易互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现正式要求: 立即解除本车辆预定合同,并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5000元。本人将保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平台)进一步投诉或采取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望贵司严肃对待,及时妥善解决。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服务热线4008-171-88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