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车辆燃油模块曾进行过索赔更换,当前使用的是第二代燃油模块。近期,车辆出现发动机供油不稳定、行驶中仪表亮故障码、卡顿及动力迟滞等问题。经非4S店修理厂检查,判定故障原因为燃油模块与压差传感器存在故障。 然而,厂家4S店以“该部件此前已通过索赔更换,进站时未检测出问题,故不属于二次召回范围”为由,要求我自费更换第三代零件(尾号0865)燃油模块。我于2022年底购车,至今仅行驶2万公里左右,使用频率较低。自2022年底至今,车辆陆续出现多项问题:发动机启动延迟、燃油模块失灵、高位刹车灯开裂漏水、限位器开裂、天窗风噪过大、仪表盘停车辅助系统误报警以及车机系统死机黑屏等。这些问题大多在车质网的帮助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燃油模块与压差传感器存在故障隐患(厂家拒绝索赔更换),以及空调不制热情况。我的车辆即将达到3年整车质保期,对于质保期结束后若再出现类似问题需自行承担高额维修费用,我感到十分担忧。上述诸多问题在同款车型中普遍存在,疑似存在设计缺陷。 恳请厂家高度重视这些共性问题,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彻底解决。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索赔更换第三代燃油模块0865,索赔更换压差传感器,解决空调不制热问题。我自12月2日反馈至今,厂家及4S店已安排进站检测2次,但均未彻底解决问题,老是邀约进站检测,进站检测后又以检测无问题为由不予解决,搪塞推诿。为什么存在故障隐患却不彻底为消费者解决?难道要让消费者承担风险吗?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进站维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