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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道L60自动泊车故障发生磕碰事故

投诉编号:【1565965】 投诉时间:2025-12-25 14:13 投诉品牌:蔚来 投诉车系:乐道L60 投诉车型:2024款 60kwh 后驱版

1.购车及配置情况:本人于25年7月29日在长春市净月区蔚来交付中心购买上述涉案车辆,该车辆配备超声波传感器及辅助泊车功能。购车时,厂家及4S店工作人员均未口头重点告知该超声波传感器对日常常见障碍物存在检测受限的情况,仅在车辆使用手册中以非醒目方式进行了标注,本人在购车及日常使用中未注意到该提示。 2.问题发生经过:2025年12月22日,本人在净月区晨宇商场停车场进行停车操作时,车辆超声波传感器及自动泊车系统未检测到石头障碍物,导致车辆与该障碍物发生碰撞,造成车漆受损、后保险杠刮花。事故发生后,本人将车辆送至维修,产生维修费用共计3500元。后续在日常停车、挪车过程中,本人发现车辆对锥桶、细杆等手册中标注的受限障碍物,均无法有效识别,辅助泊车功能未起到应有的安全辅助作用。 3.与厂家沟通情况:本人于12月22日联系乐道官方客服反馈上述问题,要求厂家提供解决方案并赔偿相关损失。厂家客服以“车辆使用手册已标注超声波传感器对部分障碍物检测受限”为由,明确拒绝本人的诉求,未就产品功能不足问题进行回应,也未提供任何整改或补偿方案。二、投诉依据1.?产品存在功能缺陷,不符合合理使用预期:超声波传感器及辅助泊车功能作为车辆辅助安全配置,核心用途是识别停车、挪车过程中的常见障碍物,保障行车安全。手册中提及的地锁、石墩、方柱边角等均为日常停车场景中的高频障碍物,传感器对上述物体检测受限,说明该配置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不符合消费者对辅助安全配置的合理预期,属于产品功能缺陷。 2.厂家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能够充分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厂家仅在使用手册中以非醒目方式标注检测受限,未在购车时主动、明确地向本人告知该产品瑕疵,导致本人在购买前未充分了解产品情况,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厂家以手册标注为由免责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车辆使用手册中的标注不能免除厂家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厂家不能以“已标注”为借口,回避产品功能缺陷带来的责任。 诉求如下 1.要求被投诉人乐道汽车对涉案车辆的超声波传感器及辅助泊车系统进行技术整改(如系统升级、更换高性能传感器等),确保能有效识别地锁、石墩、方柱边角等日常常见障碍物; 2.要求被投诉人赔偿本人因车辆碰撞产生的维修费用、误工损失等共计3500元; 3.要求被投诉人乐道汽车对已售同型号车辆的同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向相关消费者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并提供统一的整改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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