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领克10-EMP车主,现就车辆存在普遍性后备厢漏水缺陷、厂家未依法实施召回且未给予合理补偿一事,郑重提出投诉:经多位车主反馈及实际验证,领克10-EMP车型存在普遍性后备厢漏水设计或制造缺陷。其中,车架号处于000067至144495区间内的车辆,出现此类漏水问题的概率极高。然而,厂家在发现该缺陷后,未按照汽车三包法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主动启动召回程序,仅以“回店升级”为名组织处理,刻意模糊维修性质——事实上,所谓“升级”需对车辆尾部进行涉及后保险杠拆卸的大规模拆解维修,此类操作不仅可能破坏车辆原有结构完整性与密封性,还将直接导致车辆二手价值贬损。更为关键的是,领克官方以“升级活动”为名义规避召回义务,既未发布正式召回通知,也未针对维修造成的车辆价值损失、车主时间成本等给予任何补偿;同时,对维修后可能产生的派生问题(如密封失效、部件松动等),未提供明确的责任承担方案。基于上述事实,本人提出以下诉求:1.公开承认缺陷并制定方案:领克官方通过正式公告明确承认后备厢漏水缺陷的存在,并公布具体、负责的缺陷处理方案(含召回或替代解决方案);2.书面承诺维修责任:若必须进行拆卸维修,需向车主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次维修可能引发的所有后续问题(含密封失效、结构损伤等)承担全部责任;3.制定合理补偿方案:针对因质量缺陷本身及维修造成的车辆价值损失、车主误工成本、交通成本等,制定并公布透明、合理的补偿方案。望领克官方正视消费者权益,在规定时限内给予明确答复与解决方案。
领克厂家回复:2025/12/24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