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号和销售谈论报价单,签订了购车合同,此时的报价销售表示厂家返的钱6k是返到利息里6k元,恰好覆盖了五年贷款两年提前还的利息,但是金融合同寄给我的时候,价格和当时报价单谈的不一致,销售又表示厂家返的钱是减少到指导价中。而且和我计算价格的时候一直是按照每个月的利息一样计算的,对我产生了强烈的误导,金融合同寄到我手里时,上面却写的是等额本息,这样计算下来相当于我两年提前还款时多交了4k的利息,且金融合同表示提前还款还要收取违约金,但是销售合同上面写的无任何其他费用收取。12.3号签订金融合同,签订金融合同时,销售仅出示自己的手机让我进行电子签字,表示节省大家的时间,和报价单是谈的一样的,出于对销售的信任进行了签字,可是在签字后我表明想要检查一下金融合同能不能打印出来,销售表示金融专员不在上班,不能对我出示金融合同,在我的再三要求下,销售于12.16号才将该金融合同寄给了我。当天夜里和销售进行了沟通,销售拒绝出示报价单,且一再表明,自己只是按合同办事,但是从始至终,销售拒绝让我查看金融合同,且一步步诱导我进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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