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汽奔腾店存在欺诈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本人2025年7月13号在广东省深圳市购买一台奔腾悦意03臻享版。当时双方商量好了总价122900-27000现金优惠包上牌费和保险费共需付95900元整。4s店以27000里面包含有区补5000会直接打到本人的卡为理由要求我先垫付这5000元合计100900元,并且双方说好区补不够5000元由4S补。2025年12月11收到龙华区商务局补贴751.83元,要求一汽奔腾店补剩余4248.17元。销售回复说由于股东现有变动不认可之前的合同,只能出于人道主义赔偿我1000元。诉求:按照合同继续履约。补剩余4248.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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