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沃尔沃厂家XC70公开宣传的异品置换政策:9月26日—11月30日异品置换补贴5000元。出于对百年沃尔沃大厂的信任,本人于10月初交付定金,10月28日完成签订购车合同、支付网尾款及开具购车发票等全部购车流程,成为沃尔沃首批XC70的车主。然而11月1日,沃尔沃在原促销期间内突然加码,置换补贴升至15000元起并赠送终身保养(至11月16日)。经与经销商及沃尔沃官方沟通,均被告知无法适用新政策,以各地取消国补为由拒绝补偿,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客观存在。商家在广告公布的优惠政策期内擅自加大力度,不履行前期既定优惠政策,已严重损害前期消费者利益。商家行为违法《规范促销行为暂定规定》第五、六条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15条:未完整披露政策变更可能,擅自改优惠,未履行承诺,构成误导。同一促销期差异化对待,损害公平交易权,违背相关规定立法目的。从法律层面,沃尔沃在11月初大幅调整销售政策,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及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本案中,新旧政策间隔过短,且权益差异显著(终身免费保养属重大售后权益,置换补贴差额高达一万元),足以对消费者的购车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构成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害。本人郑重提出以下维权诉求:1.要求沃尔沃车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及授权经销商按照2025年11月1日新销售政策,为本人所购XC70车型补足置换补贴差额10000元,并追加终身保养;2.要求沃尔沃官方就此次政策更改公开向同期购车消费者致歉,并建立销售政策变动的合理过渡期机制,杜绝类似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再次发生。
沃尔沃亚太厂家回复:企业收到信息,尽快跟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