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奇瑞瑞虎8在2025年10月20日被追尾后导致三车连撞,我的车在中间,事故是后车全责,有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然后我就把车开到惠州奇瑞4S店进行维修。在11月7日下午一点的时候,4S店将还未完全修好的车(发动机水箱底座断裂移位、冷凝器变形,这个我当时是不知情的)当成修好的车交给了我,我当天晚上准备回家,在高速上跑了一百公里左右,晚上六点半的时候车辆出现冷却液报警,我想着找个服务区检查加注一下冷却液,没想到往前开了一分钟左右,我的车发动机故障灯就亮了,然后我马上把车开到应急车道上,车刚到应急车道上停下来,就自动熄火了,然后立即报了交警,也联系了4S店的人,当天晚上就把车拖回到4S店里。在11月11日的时候,在我本人和保险公司人员以及4S店工作人员的拆检下,发现水箱底座断裂移位、冷凝器变形,发动机冲缸损坏,但没发现水箱漏水。因为4S店在我的车出险维修的时候没有仔细检修好,将还存在故障和安全隐患的车交给我,导致我提车后几小时在高速上出现了二次故障,损坏了发动机,所以我本人要求4S店负责将我的车完全维修好后交车给我,并提供相应的质保。4S店认为我的车这些年已经跑了17万公里,到了维修时间了,且怀疑是发动机内部的电子节温器故障,导致水温高损坏了发动机,且发动机维修费用高,他们店里也不愿意担责,找了厂家那边好几次,厂家也没给我回复,最后找了惠州12345,在惠州消协的组织下,三方到店里面谈,4S店那边只愿意承担一半的维修费用,另外一半需要我个人承担。这个提议我当场就没有同意,我要求4S店负全责把我的车维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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