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0月8号订购方程豹钛7,订车时明确该车型配套原厂充电桩具备4G联网、蓝牙连接等核心功能,支持远程监控充电状态。车辆到店交付期间销售人员未提及充电桩桩配置变更问题。后续安装的充电桩被单方面取消上述功能,与同期车友配置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 符合预期的商品品质。厂家单方面减配充电 桩且未提前告知,违反公平交易原则。2.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需 真实全面披露商品信息。厂家隐瞒充电桩配 置变更,已构成误导消费。 投诉诉求:1.要求厂家就充电桩减配问题,在 15个工作日内为本人更换订车时对应的完整 配置充电桩,承担全部更换费用;若无法更 换,则按减配功能市场价足额补偿。充电桩与购车时的承诺不符,且未提前告知。现要求被投诉方(方程豹品牌)严格履行约定,免费为我安装符合最初宣传及承诺功能的充电桩,该充电桩需具备4G联网、远程控制、蓝牙连接及紧急停止功能。另外,上条投诉,厂家未回复。
方程豹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方程豹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