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5年10月31日将车放在北京雪佛兰4S店,当天对方称没技师,需等到第二天。第二天上午10:35,我电话沟通,对方以忙为由仍未给我检查车辆。因车已提前放了一天,我便表示若对方忙,我就去别的店。结果大约20分钟后,对方称已给我检查完,并告知换件的费用。实际上,对方只给我做了基础保养和20项检测,随后我提车离开。11月15日,在津石高速高阳路段,车辆快速行驶途中,突然发动机故障灯亮起,车瞬间没了动力。我靠边检查发现,冷却液远低于最低刻度线。随后,我在高阳高速购买冷却液,高阳和蠡县高速维修处均反馈无法维修,称是变速箱问题。回京后,因信不过该4S店,我在北京十八里店汽配城进行维修,同时与对方沟通车辆状况问题,对方无法提供保养视频及检测视频。对此,我无法认可对方为我提供的服务,并对对方技术人员是否检查了我的车辆持怀疑态度。此次事件对我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也产生了车辆维修费用,我要求对方全额承担维修费用,并给予我家人精神损失抚恤金。北京4S店售后孙经理称只承担冷却液费用,对此我难以认可。现申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感谢!
上汽通用雪佛兰厂家回复:按正常车辆维保流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