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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本田雅阁车辆召回 需售后上门取送车

投诉编号:【1539730】 投诉时间:2025-11-16 14:49 投诉品牌:广汽本田 投诉车系:雅阁 投诉车型:2023款 260TURBO 舒适版

您好!本人是本田雅阁车主。此前接到4S店通知,因车辆存在厂家生产环节导致的质量问题,需按召回计划到店进行维修处理,对此本人始终积极配合召回工作,但在车辆交接环节与4S店产生争议,具体情况及诉求如下:一、事件背景与争议焦点召回事件性质:本次车辆需召回的核心原因,是车辆本身存在厂家生产设计阶段的质量缺陷,并非本人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保养不当等个人原因导致,相关责任完全归属厂家。费用争议内容:4S店告知需本人自行将车辆开至店内完成召回维修,但因本人近期工作及生活安排繁忙,确实无时间亲自送车,故提出希望4S店协助取车的需求。但4S店明确表示“无上门取车义务”,并要求本人自行承担委托代驾的全部费用,此要求与本人认知存在明显分歧。二、反对自行承担代驾费用的核心依据责任归属决定费用承担主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汽车召回相关管理规定,厂家对因自身生产缺陷导致的车辆召回,负有“消除缺陷、减少消费者不便”的法定责任与义务。本次代驾费用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厂家需履行召回义务,且本人无时间送车的客观情况并未违反召回配合要求——本人并非拒绝召回,而是在积极配合的前提下,提出合理的交接便利需求。既然车辆缺陷责任归属于厂家,因履行召回义务产生的必要辅助费用(代驾费),理应由责任方(厂家或其授权的4S店)承担,而非无过错的车主。车主已尽配合义务,不应额外承担成本:自接到召回通知以来,本人始终无任何推诿,主动与4S店沟通处理时间,仅在“送车方式”上提出合理调整,未对召回流程设置任何障碍。反观厂家及4S店,在召回服务中未充分考虑车主的实际时间成本与不便,反而将本应自身承担的服务成本(如上门取车或代驾费)转嫁给车主,既不符合“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原则,也违背了召回制度“减少消费者损失”的初衷——本人未就车辆缺陷可能导致的使用不便、潜在安全风险主张额外赔偿,已属主动配合,现仅要求不额外承担代驾费,完全是合理诉求。三、具体诉求基于上述事实与依据,本人正式提出以下诉求:请厂家或4S店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由贵方承担本次召回车辆的代驾费用(或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取车),无需本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请贵方在确认费用承担方案后,与本人协商具体的车辆交接时间,确保召回维修工作高效推进,减少对本人日常用车的影响;请贵方就本次召回服务中“代驾费承担”的争议问题,向本人作出明确的书面或口头解释,避免后续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本人理解汽车召回是厂家履行责任的体现,也愿意继续配合相关工作,但合理的权益诉求应得到尊重与满足。期待贵方在内与本人联系,妥善解决上述问题,否则本人将保留通过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途径进一步主张权益的权利。

广汽本田厂家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为您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广汽本田客户服务热线,谢谢!手机拨打:400-830-8999座机拨打:800-830-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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