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4年8月底9月初在深圳公司,按揭购买一辆大众帕萨特,门店工作人员再三告知我贷款12万,两年利息一共1.2w,按揭两年后提前还清不收取违约金,现发现还款14期后收取本人利息1.4万多,其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诉求:退还其违法所得,利息按当初约定的执行,两年后还清不收取违约金,或退还其违法所得,基于上汽大众及其下属门店违约在先,现在还清不收取违约金。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