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第一次修车时,告知故障为火花塞和喷油嘴,更换后,经过4s店试车告知没有问题让提车,提走后再次发生发动机抖动故障码闪烁。4s店说,拖回去重新修。第二次告知是因为积炭造成发动机抖动,询问为何第一次没有检测出来,是否存在技术问题,含糊其辞,后承认确实由于疏忽,第一次修车没有检测出来,导致马上就要上高速,再次发生故障。如果真的上高速后发生故障,后果不堪设想。第二次故障后不再信任这个4s店,要求退还第一次修车费用,并承担这一个多月的误工费,往返机票,并且承担托车费用,拖回大连进行修理。4s店一位自称售后经理的男士打电话,出言不逊,并且恶意挂断电话,并谎称第二次是车并没有一天,我们就要求提走车。在我方录音并拿出证据是4s店告知试车两天让我们提车后,又开始造谣第一次修车就给我们清理了积炭,态度极其嚣张,我方再次拿出证据第一次没有做任何关于几套处理的操作,顾左右而言他。现在的诉求是:,1、退还第一次修车费用。2.承担天津到大连的托车费用。3.赔偿修车这一个多月期间上下班打车路费,去天津的机票酒店。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