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4S店进行事故维修(更换冷凝器、散热器等配件)后,空调系统出现间歇性不制冷的质量问题。自2025年7月29日首次报修至今,历时近两个月,经贵店四次检修仍未彻底解决故障,且检修过程中的解释前后矛盾。此次维修质量及服务效率问题不仅严重耽误了我的用车,还导致了额外的交通费用损失。详细经过如下:1.前期维修:2025年6月25日,我将车辆送至贵店进行定损维修,主要更换了冷凝器、散热器等配件,并于7月5日取车。2.问题首次出现:2025年7月29日,车辆在行驶中空调出现不制冷现象。3.第一次返修(8月2日):于8月2日到店检查。技师初步检查后未能查出问题,解释为“空调温度设置过低会导致结霜”,并告知此为正常现象。但此后问题依旧间歇性出现。4.第二次返修(9月7日):于9月7日再次到店要求彻底检查。店方表示需“一点点排查”,并初步判断需更换“温度传感器”。我们接受了该方案。5.第三次返修(9月10日):9月9日接到配件到店通知后,于9月10日由家人开车前往更换。但更换新传感器后,空调不制冷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6.第四次返修(9月23日至今):9月23日,家人再次将车辆送至贵店。与员工沟通时,对方先是解释“环境温度低时,设置23℃会混合一点热风”,此说法与之前“温度过低结霜”的解释相矛盾。后经电脑检测,店方最终决定将车辆留店观察,表示需“等待天气变热时路试再查找问题”。此次送修导致我家人不得不自行打车返回,产生额外费用。投诉诉求:1.彻底修复问题:要求贵店立即组织资深技术力量,对车辆空调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诊断与维修,必须找出根本原因并予以解决,并确保维修后空调系统恢复正常、稳定的制冷功能。2.承担连带损失:由于此次故障源于贵店之前的维修(6月25日至7月5日),且反复检修均未果,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用车。因此,要求贵店承担因维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9月23日的打车费及其他相关路费、交通费)。3.合理解释与承诺:要求贵店负责人对此次维修周期过长、诊断效率低下以及前后不一的解释给予合理解释,并对后续维修质量和时限做出明确承诺。此次问题已持续近两个月,耗费了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希望贵店能高度重视此事,尽快给予正面答复并解决上述诉求。期待在3天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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