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20日,本人在湖南省长沙市4S店看车,因本人不在长沙,销售就打电话跟我说让我发个同意他替我代签合同,也未告知我合同里面任何注意事项,晚上就让我付定金尾款,并没有告知我不可退款,只是说价格已经非常划算了,催促交钱说晚上就可以调车过来,签订合同时,也未把最终的合同发给我看,就催促签订合同,未尽任何告知义务,签订合同后,至今未向本人提供合同原件和完整的合同,涉嫌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应双方各执一份)。4S店也未出具任何收款凭证和发票,涉嫌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天下午因为资金问题无法购车想退订金5000元,销售说要问主管,第二天问主管说退不了,然后说问老板,也没有消息。现在因资金问题无法购车,要求4S店退款,但遭拒绝。现在我要求全额退还订金5000元。请跟进,谢谢!
领克厂家回复:2025/9/23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