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5月30日到雷克萨斯门店询价es200车型,销售称先交意向金,由其向领导申请价格,若价格不合适可退。我出于信任交了1000元意向金。事后报价期间,我一直想离开,却被销售及其经理以各种理由阻拦,在一番“糖衣炮弹”的诱导下,销售诱导我交了9000元订金。事后我发现合同上的标价与谈好的含息价不一致,我自始至终都希望以落地含利息价购车,而合同上仅仅是裸车落地价,我感到自己被蒙骗,对该店服务十分不满,要求退钱。此外,我并未与该店签署任何正式合同协议,且付款至其公司账号后,对方也未给我出具任何收据及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雷克萨斯厂家回复:感谢您对LEXUS雷克萨斯的关注与支持。对于客户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销店已积极与顾客沟通说明。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