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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牌蓝山DHT-PHEV车辆降价不退定金

投诉编号:【1480295】 投诉时间:2025-08-14 14:53 投诉品牌:长城汽车 投诉车系:魏牌 蓝山 投诉车型:2025款 四驱 Ultra

2025年1月12日17:00左右我在该店购买长城智选全新魏牌蓝山,购买前担心价格会降价,问销售是否短期内会降价,销售答复这款为新车,短期内不会降价,因此决定购车,年后提车。提车前几天(2025年2月9日晚上)无意间发现此款车降价1.5万,严重损害我的消费者权益。问销售,销售建议我们重新下单,现已完成交付,已提走原来1月份定制的车子(2025年2月13日),但原来第一笔定金被扣,反馈给厂家400,客服口头上说能体谅我,但一直在跟销售踢皮球,不予处理。现在我用2笔订金订了同一辆车,我申请退回原订单的订金,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相关的工作人员能支持我们,谢谢您!投诉至车质网1周后厂家回复:非常能体谅我,但订单锁单后就不能退,价格波动都是很正常。针对厂家的回复,并未从消费者权益出发,今天仔仔细细的看了购买合同,我有以下疑问,恳请相关人员出面,让厂家从消费者的角度给予答复。1.图2为购买合同的截图,里面涉提到如果购买方没有在验收期限内完成交付,购买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厂家有权出售该车辆。我的疑问:我的第一笔订单在还在有效期内,后来发现价格波动,销售建议再下第二笔订单,包括后面的涉及到的交付人员也联系我解绑原来的订单,最后我以第二笔订单提走了第一笔订单的车,第二笔订单完成交付的时间,当时第一笔订单还没失效,厂家就把第一笔订单绑定的车就出售了。大概到了第一笔订单失效前几天,原交付人员在群里@我,告知我交付信息以及需要交付的余额,然后就有了微信交流的图3和图4。请问公司的操作对我们公平吗?2.消费者的角度,认为订金的意义是防止有些消费者订了车,车子生产出来了,但又不要车了。我们的情况不同,车子生产了,我们要了,我们并没有耍厂家,消费者的角度而言,交订金的意义已经达到了。而且合同里面涉及到违约,其实指购买方反悔购买车,我们这个情况是不同的。3.购买前销售称的短期内不会降价,绝不是我个人编的,厂家可以跟相关门店核实,而且本人不急着有车,提车半月来,几乎没开,如果本人急着用车我也是认了。针对厂家所谓的正常价格波动,允许销售鼓动消费者尽快购买的,而让消费者来承担后果,这合理吗?请车质网工作人员帮帮我,支持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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