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20日,我的车辆出现眼镜盒漏水问题。7月21日到4S店检测确认,4S店向厂家申请保修,并告知所需配件为进口件,将于8月5日到货维修。然而8月初联系时,维修时间被延至8月18日,如今8月13日告知又延至9月中旬,至今车辆已无法正常使用近一个月。深圳近期持续暴雨,漏水导致车内安全隐患明显。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五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45日,且应在车辆不能使用期间提供备用车或补偿。诉求:立即确认配件到货及维修时间,在维修等待期间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补偿,若维修时间超45日,按三包规定更换或退车。
奇瑞捷豹路虎厂家回复:已安排人员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