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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库斯途销售诱导多交了两千元车款

投诉编号:【1475502】 投诉时间:2025-08-06 19:40 投诉品牌:北京现代 投诉车系:库斯途 投诉车型:2024款 270TGDi LUX 尊贵版

我于3月29日,微信和青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马永占谈好车价13万2,旧车看评估,当天交了3000元定金。4月3号交首付提车,销售马永占让分两笔付的首付共计34000元(第一笔12200元付给青岛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二笔21800元付给名为贾起鹏的个人账户,加上定金共支付3笔首付.共计支付首付37000元),交完后我发现这样比谈好的车价多付2000元。因此我提出质疑,我进行了现场录音,要求马永占在合同体现或开收据,马永占借口让他同事给我和我爱人讲车的功能把我们支开(第一条录音中体现),讲完车后我和我爱人再次找马永占要求写收据,马永占承诺后期连同补贴和多收的2千元共2万元,及旧车款(按评估价)一并退到我爱人账户(第二条重点录音中体现)。因马永占多次保证退还,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都能证实车价13万2,且微信中多次询问何时退回多收的两千元,销售马永占承诺会与置换补贴一起退回。7月11日置换补贴到账后我发现并未收到那两千元,我多次发信息,打电话追问何时返还,销售态度恶劣并不承认有此事,我和我爱人两次去4S店找他们沟通,一个不知道职位的领导表示是销售承诺的,让我们问销售要,马永占说我们把钱把给公司了,他也没有,入账了不能退回了,可以给两次保养,我拒绝此方案,此后我再找他们沟通,该店领导和马永占都不予理睬,电话,微信都不接,态度恶劣,拒绝沟通。经多次投诉协调,涉事4S店态度及处理方案才逐渐改变:初始阶段,我有充分证据,该店对其相关问题仍态度恶劣且不予承认;后续艰难沟通中,4S店销售先后提出退500元、1000元的方案,直至8月2日销售经理联系我,明确表示仅能退还1500元,可依实际和我掌握的证据应退还我2000元,此方案未达成我诉求,故我不予接受。3号至今不再理会我的诉求。截至今天,仍未解决!实际返还补贴前车价应15万元(包括购置税和保险),实际支付151999.83元(包括定金3000元,首付34000元,保险4911.33元,税10088.5元,贷款100000元)。购车前后签三份合同,销售马永占说购车合同第一份签错了让我们重新签,签好后销售并未给新合同,而且并未盖公章,我只对两份合同进行了拍照留存,还有一份合同销售说没用,并未拍照留存。现在省补8000元(5月30号到账)置换补贴10000元(7月11日到账)、旧车款2000元(4月10日到账,旧车款和旧车发票不符,旧车发票为3300元,实际我收到旧车车款2000元),我对旧车价无异议,但销售未退多收的2千元车款。我要求销售遵守承诺,退还这2千元。 现除要求追回多支付的2000元外,我还有几点疑惑,1购车合同里车价是多少?2后发现发票金额仅为11.4万,与购车价格不符,怀疑低开发票,销售方有逃税嫌疑,并会造成我们的保险赔付的减少3首付款是否应该全部打到公户,而非个人户?销售让打给贾起鹏个人户是否吃回扣?4贷款合同上写的是我在(山东丰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方买的汽车,与我实际购买的(青岛广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方不符,作何解释?为确保微信聊天截图的真实性,我已采用如下方式固定证据:用另一部手机对存有微信聊天记录的手机进行实时拍摄,当场搜索对方微信号,在拍摄过程中滑动手机展示完整聊天记录,对截图重点部分停留拍摄,清晰记录日期、时间以及前后聊天内容和微信主体信息。现我要求,当青岛广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微信截图作为证据时,也需按照上述方式证明其微信截图的真实性。若所提供内容仅有部分聊天记录,无完整聊天记录展示,将被视为虚假截图。以下是我所提供的证据,包含现场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详情见附件,烦请官方仔细查阅。希望能尽快将多收我的2千元车款退还,感谢。

北京现代厂家回复: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同步给青岛广兴店,特约店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请您手机保持畅通,厂家也会协助特约店处理您的问题。后期如有需要,欢迎您致电北京现代官方服务热线400-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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