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0月30日购买的比亚迪车海欧活力版,购车时,再三和销售确认是2025年的新款,销售,25年会不会上新款,现在又出了2025款的新车型,且同等价格下配置显著提升。新车在配置上实现了质的飞跃,新增了“天神之眼”高阶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具备高速领航辅助、自动泊车、电动后视镜、增加摄像头数量等等先进功能,反观老款车型,不仅不能享受这些升级,且因极短时间内推出新款,使老款在短时间内大幅贬值。购车时,本人询问销售人员,确认是2025款,给消费者一种这就是2025款的最新款,且短时间内不会迭代换新的错觉!销售人员隐瞒事实,并未透露任何短期内将有重大配置升级车型上市的消息,导致消费者在信息错误的情况下做出了购车决策,导致我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现根据2024年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中第5.2.3条“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6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条款要求比亚迪公司提供补偿方案,包括技术补偿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与诉求1.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二十条(禁止虚假宣传);-《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需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2.具体诉求:-经济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车辆贬值损失或者免费功能升级:为老款车型免费升级至与现在销售的2025款同等配置。此次事件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更动摇了品牌长期积累的用户信任。望贵司正视问题,以负责任的态度妥善解决,重建消费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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