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在小鹏汽车门店内,销售以“可以帮顾客申请到更高的西安地区国家补贴”为宣传内容,诱骗顾客购买车辆,后销售人员让顾客签订《补贴政策告知确认书》为其门店免责。在交付订金前,顾客明确询问其提车日期,销售明确告知可以在2025年6月28日在温州门店提车,销售没有明确告知交付订金锁定订单后不退订金。后顾客在6月26日交付订金,6月27日,销售称顾客订购的车型没有库存,需要顾客自行到宁波门店提车,顾客当时就提出没有库存就退定金,销售称退定金可以,但是需要等待几天。之后销售称可以帮顾客购买去宁波的车票,让顾客自行去宁波提车,顾客明确提出无法去宁波提车要退订金。销售称只有顾客订购的车辆在7月份有其他客人购买才能退订金。后顾客联系小鹏汽车客服,客服称顾客锁定订单已经超过72小时,不退订金。因为销售欺骗顾客称需要等几天能退订金,才导致锁单超时。要求门店退还2倍订金。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根据目前下单时签订的《小鹏汽车购买协议》的规定,我们将在您锁单后安排车辆生产或发运等一系列操作,确保客户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可以获得自己的车辆。而定金将作为您享受订单权益,以及履行协议的担保。目前我的确无法帮您申请退款。如果本次订单最终仍然决定要取消,定金仍可为您保留1年。1年内重新下单购买小鹏车辆,现在已支付的金额,可抵扣一次等额的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