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4月17日在武汉建银富豪4S店签订购车合同,明确约定选装原厂360全景影像与盲区监测系统,并先后支付定金共计10000元(4S店5000元+沃尔沃APP内5000元)。支付定金后4S店单方面告知原厂360与盲区监测系统存在兼容性问题(可能导致车机故障、功能失效等),无法实现约定配置,涉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此后协商过程中4S店单方面提出降配方案(全包脚垫,座椅通风等价值不足盲区监测系统的50%),本人拒绝并提出用等值油卡替换盲区监测后,4S店销售声称“家有多辆豪车”、“服务不是你要就有的”。因此,本人要求4S店全额退还购车定金(2025年4月30日),4S店自此再无任何回复。本人于2025年5月9日拨打沃尔沃官方投诉电话及12315投诉后,4S店先改口称“二者不存在兼容问题”,后再次提出以5,000元油卡替换盲区监测。因对品牌及4S店失去信任,本人坚持解除合同并退款,然而4S店始终以“向领导申请”、“法务走流程”为由拖延答复。因此本人要求4S店7个工作日(截至2025年5月20日)内出具书面处理结果,但至今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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