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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风云T9经销商隐瞒相关信息 出售库存车

投诉编号:【1449868】 投诉时间:2025-06-25 15:50 投诉品牌:奇瑞汽车 投诉车系:风云T9 投诉车型:2024款 210 超长续航版 豪华型 5座 磷酸锰铁锂

本人于2025年5月3日在4S店通过销售顾问预定奇瑞风云T9新能源汽车一台,车辆到店后,我们于2025年5月10日验车,期间我们有检查车辆,车辆有一些小划痕,当天销售已经解决,当问到生产时间,顾问说是2024年12月生产,未提及该车属于库存车,直至5月13日完成提车,商家也从未主动告知这是一辆库存车,且合同中也未注明车辆为库存车。另外,我们于5月1日在展会初次见面,5月3日首次到店考察,直至5月12日才完成费用缴纳,但合同签订日期却标注为4月20日,这一时间线存在明显矛盾,若仅是输入失误,常理上更可能误写为临近的5月13日或6月12日,而非提前至双方尚未接触的4月20日,这种时间逻辑的断裂,不禁让人对商家标注此日期的真实意图产生严重质疑,怀疑其是否在通过日期篡改掩盖某些事实或逃避相关责任,商家擅自纂改合同日期,诱导我们签订合同,严重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而且我们提车仅半个月,车辆后尾灯出现内部开裂情况,经4S店鉴定为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4S订件几天后,并于6月14日完成尾灯更换。经查询,国产车3个月以上即视为库存车,作为消费者,本人对库存车潜在风险(如零部件老化、性能下降等)完全不知情,在被误导的情况下完成交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商家故意隐瞒影响交易决策的关键信息,严重侵害了本人的知情权。购车时车辆存在划痕问题,虽经处理,但结合库存车事实,足以证明商家刻意隐瞒车辆真实状况,诱导消费。车辆交付半月即现质量问题,暴露出车辆因库存导致的潜在质量隐患,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关于产品质量保障的相关要求。商家明知车辆为库存车却刻意隐瞒,以“新车”名义诱导交易,并在车辆交付后短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其行为已符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中“隐瞒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的欺诈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2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本人现提出以下诉求:1、依法履行“退一赔三”责任,或更换同型号全新车辆;2、赔偿因车辆质量问题及库存隐患导致的装具损失5000元。3、撤销原合同,商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望贵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万分感谢。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1、销售合同的日期具体按照双方约定日期,权益不影响,2关于客户反馈合同与发票门店不一样,因两家属于集体店铺,不影响权益,关于车辆的情况经销商反馈客户当天验车并知情该车的生产日期,故不存在隐瞒情况;关于客户所诉库存车的问题:公司车辆生产后会存放在专门区域,经销商订车之后,公司安排物流发车,经销商收到车辆时要进行全面的检测符合公司的标准方可接车,同时您提车时还要进行检测,并且车辆的保修期限是按照购车发票时间计算的,所以您可以放心的使用。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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