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5月22号购车的,6月3日方知车是去年11月生产的,属于库存车。6月4号开始向销售方和厂方投诉,到现在,除了销售方因销售库存车罚了服务经理1000元外,对消费者拒不承认销售库存车。1.别克车有法院判例,存在销售库存车行为;2.因此处罚了销售人员;3.机油及电池有明显问题,满油满电表显不足1000公里,显然是库存车造成的作为商务车头部企业,从车厂到销售,漠视消费者权益,管理混乱,我深感遗憾。为此,根据别克公司管理办法及判例和行规,我要求:1.赔礼道歉2.更换车辆刹车油、齿轮油等各种油3.更换电池和轮胎4.返还8%到15%的购车款。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