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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宋LDM-i销售不退定金 要求处理

投诉编号:【1443622】 投诉时间:2025-06-13 00:16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宋L DM-i 投诉车型:2025款 智驾版 112km 领先型

2025年5月18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的车展上,因销售一直表示自家是比亚迪品牌45店,且能保证出售车辆的品质、售后等。出于对比亚迪官方品牌45店的信任和认可向该公司交付了一万元订车款并签订了订车合同。在后续的沟通过程中因销售言行态度恶劣对该商家身份产生了怀疑,在本人后续不断的追问中负责对接的销售才承认了他们经销商的真实身份(此前她也自称是比亚迪45店),且表示车辆来源不是直接在厂家订购,而是哪家4S店给的价格低就在哪家4S店订,提车和售后均不在他们公司门店进行,这些情况在本人交钱签合同之前都不知情,该家销售也未主动告知,该商家的这种隐瞒、欺骗行为违背了本人要在比亚迪官方正规4S店购车的意愿。在不知晓该家真实身份的前提下本人在办理贷款前表示希望在建行办理贷款,当时该家销售答应了,但是在实际办理过程中销售以双异地(非武汉户口非武汉职工)办不了建行车贷为由要求本人配合在招商银行办理贷款,出于信任本人配合提供了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在怀疑商家真实身份后本人拨打95533。官方客服热线和武汉建行某支行电话咨询得知双异地也可以办理建行车贷,这和该家销售告知的情况截然相反,沟通中该家销售拒不承认欺骗了消费者,且对我们的询问表示不满,言语中带有脏话和威胁的意味,态度十分恶劣,说“反正双异地就是办不了建行,你们要办你们就去联系,办不出来我们概不负责,这个车你们爱提不提”等。对此,我们提出退钱,该商家不予理会。在签订合同时销售不曾就合同中的约定事项与本人协商确认,也未对该合同中的约定事项进行提示说明,甚至都未给予看合同条款的时间,在写完订车信息后就催促署名以完成订车流程。后续在与该商家发生矛盾后家人细看合同条款才发现这是一份完全不对等、不公平的霸王合同。现就该公司恶劣欺诈行径进行投诉,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还交付的一万元订车款。投诉理由如下:该商家以虚假、欺骗、有意隐瞒真实身份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第20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销售用虚假的理由欺骗消费者,要求在他们指定的银行办理车贷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9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签订合同应遵循诚信、公平等原则,该公司提供的订车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未就其合同内容向消费者提示说明,具合同条款规避了卖家责任,排除了买家的主要权利,加重了买家的责任与义务,实属不公平合同,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第497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格式条款商家需履行提示说明的义务,不得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不公平格式条款无效。综合以上3点,本人要求该公司退还订车款人民币一万元,并对该公司不诚信、欺诈消费者的恶劣行为作出处罚。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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