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本人于2025年5月17日下午5点过在贵阳长安马自达4s店交了2151.8订金(含151.8终身保养活动费用),因突发特殊情况,考虑到后期无法偿还贷款,于2025年5月18日晚9点过联系销售说明情况,申请退款。销售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九点过告知本人,不予退款,本人不同意。理由:本协议约定的“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不是法律规定的“定金”,因此不适用定金罚则其次该协议的订金条款没有用显著方式提示,“不退订金”约定属于格式条款,不能适用再次,本人于5月17日签约,才过了一日,不会对对方造成损失最后,因本人家里突发特殊情况,经济确实困难,后期完全无法支付得起贷款费用。诉求:请4s店全额退款。
长安马自达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解释,如需帮助,欢迎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