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返回首页 搜索 更多选择

华晨宝马X1高速屏幕黑屏熄火死机

投诉编号:【1439723】 投诉时间:2025-06-04 17:35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X1 投诉车型:2023款 sDrive25Li X设计套装

一、投诉事项1.销售欺诈:被告在销售过程中隐瞒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倒车雷达故障、系统死机黑屏、语音系统故障等),以“全新无故障车辆”名义出售,涉嫌消费欺诈2.安全隐患:车辆在高速行驶中多次出现黑屏死机、熄火等问题,严重威胁人身安全3.售后推诿:多次反馈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工作人员以“小问题”搪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三包”义务4.行政不作为:黄埔区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涉嫌包庇企业违规行为------二、事实经过1.购车与提车:2023年11月13日于4S店购买宝马X1(车价247,900元,含利息总计271,000元)2023年11月24日提车,次日(11月25日)出现倒车雷达故障,销售人员以“小问题”推脱2.质量问题频发:2024年4月、8月分别反馈系统死机黑屏,均未彻底修复2025年5月:广西自驾返程中,车辆在高速公路突发黑屏死机并熄火,重启后语音系统失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交涉记录:提供与4S店沟通的微信/通话记录、维修单据(需附证据)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介入调查。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2.《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3.《产品质量法》第40条:售出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四、诉求1.退车退款:要求被告退还购车款271,000元及利息损失2.三倍赔偿:依据《消法》第55条,索赔813,000元3.安全隐患整改:华晨宝马公司需公开车辆缺陷并召回整改4.行政追责:请求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对相关部门不作为行为立案调查本人于2023年11月13日在广州4S店进行购置车辆宝马X1车价247900含利息就是27.1万。在2023年11月24日提车,第二天25日车子就出现倒车雷达的问题,当时店员告知小问题搪塞过去,后面启动多次故障解决了因为对车子不了解也被销售引导思路,导致没有继续解决这个问题。2024年4月份以及2024年8月份分别反馈过系统死机黑屏现象均被工作人员推脱是小问题,直到2025年5月自驾游去广西旅行回来的旅途在高速公路黑屏死机熄火,重启多次后系统屏幕才亮,而且后面全程语音系统没有声音。在高速熄火黑屏事故已经严重威胁到车主及车内人员生命安全。本人现在严重怀疑该辆汽车卖给我的时候就已经出现车辆质量问题和系统问题,这个隐患一直没有解决如果再高速公路车流多,可能就已经出了事故,后果不堪想象!对于工作人员一直隐瞒以及推脱处理,如果在提出车辆有故障及时召回并认真检查,也不会导致现在越来越严重,本人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和解决,这个车辆随时都会出现隐患风险,因为车辆销售已经出现质量问题本人要求宝马厂家进行赔偿,并索求赔偿假一赔三。销售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买来的新车有瑕疵,残次品。要求核实处理得到满意的结果。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您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最新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