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4月13日在长安4S店对车辆进行保养服务。此次保养是基于出行需求,旨在确保车辆安全性能,避免长途行驶出现隐患。然而,在2025年5月5日,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突发异常,被迫就近送往钦州4S店检修。故障原因为防冻液不足,导致水泵损坏,进而引发发动机严重损坏。目前车辆虽已自费完成维修,但此故障与4S店的保养服务存在直接关联:在长安4S店的保养过程中,工作人员既未向本人告知防冻液不足的情况,也未采取补充或维修措施,存在明显工作疏漏。故障发生后,厂家以及4S店都以车辆已过质保期为由,让车主自费维修,并且桂林长安4S店及长安汽车厂家始终未回应保养过程中存在的疏忽问题,这种服务处理方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基于以上情况,本人认为:此次车辆故障虽超出质保期,但直接诱因系4S店在保养服务中未尽到基本检查、告知及维护义务,属于服务过失导致的车辆损坏,理应由4S店及厂家承担维修费用。现提出以下诉求:全额赔付此次车辆维修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跨城市取车通行费用。
长安汽车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