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①次,24年8月10日,徐州4S店对车辆进行检测,确认烧机油严重,对车辆进行更换气门盖和火花塞,且火花塞进行收费。 第②次,24年11月12日,车辆经4S店再次检测,烧机油问题严重,已达到上限,厂家进行为期二十天左右的返厂维修,且未给客户提供代步车辆或往返经济补偿。 第③次,25年2月13日,到4S店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车辆烧机油问题返厂维修后无任何改善效果。要求行驶一定里程后再进店检测。 第④次,25年5月17日,到4S店检测机油量,检测结果仍是超过机油消耗最大限度。我要求更换发动机总成,不接受厂家再次提出的维修方案。厂家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给更换发动机总成。根据三包法第二十四条针对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进行了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东风标致厂家回复:发动机工作时机油会产生正常消耗。机油消耗与发动机运转、使用环境、工况相关。您反馈的问题我们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您进行对接,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东风标致客户服务热线:400-887-7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