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购买了元PLUS,今年两次保养时间已到,但之前承诺赠送保养的销售人员已离职,赠送的保养不予兑现。我致电购买的比亚迪新纪元4S店,对方称销售已离职,赠送的保养次数销售未向店里报备,因此不予兑现,还让我去找当初承诺的销售人员。厂家也在推脱责任,服务实在差劲。根据《民法典》第170条,销售人员在职责范围内作出的承诺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4S店承担。即便销售人员离职,4S店仍需履行承诺。4S店不得以“员工个人行为”“离职推责”等理由拒绝履约。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