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本人在2025年3月11日,在深圳购买一台宝马5系,于2025年3月19日交首付款,因该公司销售工作失误原因,提供了一个公帐为其他向该公司转了13198元后该销售告知提供帐户错误,该帐户为分店帐户,重新给我一个帐户名宝源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再转账13198元,转错金额分店按多收款项退回,并且承诺25年3月26日前退回该笔费用,到至今未退回,中途联系销售要么不回复要么一直推脱,4月11号打宝马官方客服协助处理,4S店经理联系我,承诺4月16日前退回该笔费,至今4月17号还未退回也不回复的,处理问题服务态度冷漠不回复极差。第二点:投诉4S店违规谋利,本人名下有一台旧车宝马3系置换宝马5系,投诉该公司用使用宝马官方政策来违规谋利,(宝马官方3月政策1:置换礼遇6000元,2:增购礼遇4000元,销售并未告知消费者有增购礼遇政策,告知置换礼遇6000元,存在隐满消费者政策,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性,告知消费者需操作置换需收取服务费1200元,本店置换才方可不收取服务费,未在本店置换收取1200元服务费,4S店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在本店置换不可享受置换礼遇6000元,只可享受增购礼遇4000元政策,认为该4S店未如实告知消费者官方政策,误导消费者中间违规谋利1200元,我认为我给了1200元服务费,对于我一个消费者来说,置换跟增购有什么区别呢?询问门面经理收取1200服务费是否合理,服务了什么呢?4S店经理曾生祥直接表达不愿正面回答1200元是否收费合理问题,回绕着旧车问题未在本店置换享受置换礼遇就要收取服务费1200元,最后消费经理直接大一个消费者说给公司打2000元退你1200元。为什么当时不告知客户有增购礼遇?是否该销售一开始就是想好从中谋利呢?1200元无任何合同表明这笔费用,也无收据!存在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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