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0月16日购入比亚迪宋Pro车型.购车时销售人员未告知该车型即将于2025年2月10日推出搭载“天神之眼”智驾系统的升级款(售价不变但新增智能驾驶、中控屏升级等核心功能)。1.比亚迪官方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导致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购买“旧款”车型。2.新车快速贬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2万元.新车型发布后,本人车辆市场残值短期内贬值超2万元。比亚迪通过“加量不加价”策略吸引新用户,却漠视老车主权益,违背公平交易原则,构成对已购车主的经济损害。3.天神之眼硬件升级可行性争议。比亚迪以“硬件架构不兼容”为由拒绝为旧款车型提供智驾系统升级服务,但未提供技术细节证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产品迭代计划等影响购买决策的关键信息。-《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诉求1.经济补偿:按车辆贬值金额的50%补偿现金(即1万元),或提供等值积分用于充电、保养等服务。2.硬件升级权益:若技术可行,要求比亚迪以成本价提供“天神之眼”智驾系统及中控屏升级服务;若不可行,需书面说明技术限制原因并公开道歉。3.服务补偿:赠送10次免费保养(包含工时费)。4.厂商回应:要求比亚迪官方出具书面解决方案,并在官网公示对老车主的补偿政策。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