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0月18日购买比亚迪汽车,购车时比亚迪官方未告知即将推出同款车型的“智驾款“,且未提及该车型即将停产在售。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官方发布“智驾款“车型,配置升级且价格不变,导致本人购买的车型在短时间内贬值,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具体事实与理由:1.未履行告知义务:比亚迪官方及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智驾款“即将发布,且未提及即将停产在售,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停产的车型。2.造成经济损失:由于“智驾款“加量不加价,导致本人购买的车辆大幅贬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比亚迪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智驾车型增加了智驾系统、开通了千里眼功能、开通了哨兵模式,属重大升级迭代5、同时存在显示电表和油表续航虚标、千里眼功能不能开通使用、哨兵功能缺失、夸大宣传、发票低开等多个问题。本人诉求:1.要求比亚迪官方或4S店对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如差价补偿、升级服务或其他合理方案)。2.要求比亚迪官方对此类行为进行整改,确保未来销售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3.请求12315依法调查并处理此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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