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1月15日在微信上,通过该4s店销售人员提供的该店收款二维码,扫码转账了1000元的汽车订金,并备注了车型和转账资金的用途(未签合同),后告知本人是6月份半年的车。11月25日本人决定不在该店买车,该店销售以本人违约,和不收订金为由,拒绝退还订金。本人转账时已注明转账是订金(诚意金)而非定金,如果不收订金付款后为什么不说明也不当时退给我。厂家回复:按合同让我和4s店沟通。问题是微信发过来的合同,我也明确了不接受,销售也说了让我到时候到店再写合同。我人都没过去,合同都没改,我也没签过字,怎么说按合同来处理。事实是我人都没去4s店。合同都是4s店假冒签的。投诉街道办和12315都回复说,该4s无法律依据扣留我订金。但是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调解,该4s店耍赖不肯调解。他们也没办法。只能走法律途径。我们普通人那懂这些各位想买车的,大家多个心眼。别给套路了。到时候维权困难。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深圳怡悦宝致4S店反馈:经了解,经销商一直在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此事;目前双方就车辆问题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奇瑞售后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得到客户更多的认可。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