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9月在购买丰田汉兰达汽车一辆,距今开了2.3万公里左右,车辆显示有问题,经检测,为三元催化问题。我在4S店车辆购买为置换,前一个车也是丰田,从买到置换,车开了7年10多万公里,三元催化没有任何问题。现在车辆在质保期内,找到广汽丰田成都捷瑞羊西店,回复不属于质量问题。问那是什么问题,说可能是汽车燃油品质问题,但是我车辆使用加油均为中石油、中石化且有加油凭据,与车辆公里数是一致的。多次询问,到店了解情况,羊西店只回复一句,不属于质量问题,但是具体是什么问题,是什么引起的,店内相关人员在无依据情况下,判断为油品问题,回复为中石油中石化的油有问题。面对尚在质保期内的他们销售的车辆,羊西4S店无任何依据,非客观判断,无做任何检测,在我有充分证据证明油品无问题的情况下,简单粗暴一句回复不是质量问题,就想把自身的责任甩给消费者承担,严重的欺诈消费者,不但卖给我问题车辆,车辆有问题后不积极主动处理问题,只晓得甩锅、踢皮球,欺负消费者弱势群体,一次次忽悠消费者,用各个不同的人员消耗消费者的维权精力、不解决问题,把你忽悠出门就行。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的精力和收入都是有限的,即使这次三元催化我自己花钱换了,但是没有找到造成问题的原因,下次开个2万公里,又坏,我这个车辆问题,找谁?我买车是为了方便出行,而不是给自己买一个不定时炸弹。广汽丰田成都捷瑞羊西店如此不负责任,不尊重合同、视国家法律法规为无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保期内车辆不质保、搪塞消费者,不晓得还有多少消费者要被坑害,我想要一个说法,希望市长帮我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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