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1月29日购买的比亚迪海欧活力版,宣传满电续航305公里,经过2个多月使用,实际续航只有180公里左右,与宣传公里数相差巨大,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购车时,再三和销售确认是2025年的新款,销售,25年会不会上新款,现在提车不到3个月就又出了2025款的新车型,且同等价格下配置显著提升。新车在配置上实现了质的飞跃,新增了“天神之眼”高阶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具备高速领航辅助、自动泊车、电动后视镜、增加摄像头数量等等先进功能,反观老款车型,不仅不能享受这些升级,且因极短时间内推出新款,使老款在短时间内大幅贬值。购车时,本人询问销售人员,确认是2025款,给消费者一种这就是2025款的最新款,且短时间内不会迭代换新的错觉!销售人员隐瞒事实,坑害消费者权益。 导致我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现根据2024年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中第5.2.3条“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6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条款要求比亚迪公司提供补偿方案,包括技术补偿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与诉求1.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二十条(禁止虚假宣传);-《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需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2.具体诉求:-经济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车辆贬值损失(约2万元);-功能升级:为老款车型免费升级-公开致歉:官方需就隐瞒行为向老车主致歉,并承诺未来提前公示产品迭代计划:-完善机制:建立老车主专属权益(如置换补贴、终身质保等),避免同类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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