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月13日在山东4s店购车入2025款汉DMi125km精英型,现投诉比亚迪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具体如下:一、隐瞒产品迭代计划,购车仅一个月不到(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即推出”加量不加价”的智驾版,原车型同步停产,产品配置加量价格更优惠。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商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价位新车增配天神之眼智驾、城市NOA、哨兵模式等功能,致使本人所购车辆(尚未完成首保)残值骤降约2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三、厂商宣传该品牌是国内首批L3级别商家,根据2024年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中第5.2.3条“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L3级以上自动驾驶、续航提升>15%)前6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购车时比亚迪方面并没有提及智能驾驶研发进度,车辆更新情况。四、不实宣传行为1.产品命名2025款给人感觉主力款,配合新年营销活动诱导消费者购买。2.谎称“2025年持续销售”却于2025年2月停产。3.刻意隐瞒年度改款上市时间节点。诉求:1.按市场评估补偿车辆贬值损失。2.为同为2025款提供,哨兵模式升级服务,费用由厂家负责。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