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2月31日购买比亚迪海豹07DM-i尊贵型汽车,并开具发票,实际交车时间为:2025年1月2日。截至目前仅1个多月。然而,在购车过程中,比亚迪官方及授权4S店未明确告知即将推出同款车型的“智驾款”,也未提及该车型即将停产停售的相关信息。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官方发布“智驾款”车型,配置全面升级且价格保持不变,导致本人所购车型在短时间内大幅贬值,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现就相关事实与诉求陈述如下:事实与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比亚迪官方及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未主动告知“智驾款”车型即将发布,也未明确提示本人所购车型即将停产停售。作为消费者,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停产的车型,导致权益受损。经济损失:“智驾款”车型在配置升级的同时保持原价,使得本人购买的精英型在短短两个月内市场价值大幅下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作为消费者,本人对此感到极为不满。消费者权益受损:比亚迪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相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诉求:经济补偿:要求比亚迪官方或4S店对本人因车型贬值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具体形式可为差价补偿、免费升级服务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合理方案。整改措施:要求比亚迪官方对此类销售行为进行整改,确保未来在销售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向消费者披露产品更新及停产停售信息,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依法处理:请求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并处理此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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