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24年8月27日购买比亚迪24款汉EV605尊贵版纯电车,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发布消费者短期内已购的同款车型升级版本,新增“天神之眼”智能驾驶系统,中控屏幕升级等核心配置,售价与原款持平。比亚迪在明知新款智驾车型即将上市的情况下,未向消费者披露产品迭代计划,仍以新款车型增配后的原价大量销售配置落后库存老款车型,剥夺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且新款与老款“同款车型、售价相同但核心配置差异显著”,构成未明确区分产品代际,违反《广告法》第八条:商品信息应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88号)第九条,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次改款与我购车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导致老款车辆市场残值大幅缩水,且无法通过官方渠道升级至新配置。对车主二次出售造成不利影响。当前市场反馈显示,同型号非智驾版二手车估值较上月下降18%-25%(数据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比亚迪用“全民高阶智驾”的宣传口号将智驾版定位为“划时代技术迭代”,间接承认旧款技术代差,构成了打着“25款”旗号销售实际经济价值落后的旧款配置落后车型。让我真金白银支持比亚迪的老车主心寒。 比亚迪作为国产新能源汽车领军企业,此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购车时销售人员和比亚迪官方未明确告知短期内将推出配置升级及降价计划,导致消费者无法基于完整信息做出决策;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厂商行为导致车辆快速贬值,且未提供合理解决方案,损害消费者财产权益。比亚迪的这一商业行为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双重侵害。 权益补偿方案:1对老车主提供智驾版车型新车指导价15%置换补贴,以弥补我因配置差异导致损失; 2免费为老款车型提供关键智驾功能(如辅助驾驶系统)的硬件升级服务,或者提供与代际差额等价的售后服务权益。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