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9月15日,购买别克君威一台,2024年11月20日频繁出现行驶加油门不提速,转速高的情况,25日自驾前往保定维修。到店检查无故障码,便让我们开车回家。结果第二天早上一动车,又继续出现上述问题,并且出现发动机故障码。于是又联系保定,让我们自行找拖车拖到店内,到店后检查故障码P2821,技术经理反馈需要拆检变速箱检查阀体,我没同意,认为新车出现如此问题不同意拆检,后沟通先进行保守维修为变速箱编程匹配跟踪观察,并留店两天路试观察,试车均无故障现象,12月2日取车回来。第二天又继续出现加速不行,转速高的情况,于是又自费拖车拖去店内,并对变速箱进行拆卸,更换了电磁阀,12月4日试车暂无异常。我认为新车出现如此严重故障不能接受,所以要求厂家予以补偿两次拖车费用及维修过程所造成的车费损失,车辆维修掉价和后期保养补偿。刚开始由保定跟厂家联系赔偿问题,一直到1月4日,厂家还没兑现,于是我们个人跟厂家联系多次,厂家还是不予理睬,从2024年12月4日到2025年1月23日,赔偿问题还没落实。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按正常车辆维保流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