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在广州市花都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208号名爵汽车预约试驾名爵MG7,随后和该店销售人员确定购车合同。2024年12月3日缴纳了5000押金,办理车贷,并在合同约定如车贷办理不通过,应在十个工作日左右全额退还押金。12月10号通知车贷不通过,申请退还押金。于12月13号,该店销售人员通知把购车合同跟发票寄回店里申请退还押金。本人把购车合同跟发票按约定寄回去后,该店就一拖再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十个工作日退还押金,没有契约精神,态度极其不好。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