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出险送修,12月2日定损员与店内人员共同当面告知可能需要更换一个配件(拆车前),大致定损3000,交完钥匙称定损要等很久让我回去,并未与我及时签订维修委托合同。12月4日我在保险公司程序上查询到车辆定损额定为7200元,要更换多处配件,在车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和4s店共同对车辆完成了维修事宜及金额商定,我随即致电表示对维修方案不认可,要求店内提供需更换的零件照片,并让其解释为何无法维修需要更换。同时要求签订维修合同,写明需更换配件使用上汽大众原厂配件。由于沟通时接近下班时间,店里告知我车辆必须停工直到我去现场查看车辆确认并维修方案。12月5日一早我就去店里查看车辆损坏配件,和定损员及修理店再三确认其称配件无法维修必须更换,于是我补签托修合同,要求使用原厂配件同时要求现场验收配件的外包装防伪码,由于其中一个配件已拆包装丢失无法验收,我便让店内通知我剩下几个还在配送的配件进行拆箱验收,12月6日中午验收完成后离开。12月8日修理完成后,我去店内验车,由于配件安装完成后无法核实零件代码,店里完成我对修理提出的瑕疵修复后,准备交车前我问其索要结算清单,店里称保险公司未支付之前无法提供结算清单和发票,除非本人当场支付到账才能拿到结算清单。我同意支付后,要求看结清证明时,店里又以款项未到账不能给我为由让我先行付款。在支付后,我看到结清证明上写着“托修方已被告知使用了非上汽大众原装零件,并认同使用”等一系列霸王条款,我要求删除此条款,店里告知是统一模板无法删除。且所有工作人员及其领导态度恶劣,蛮不讲理,多次拒绝我的合理诉求,维修流程全程不透明,不合规,严重影响车辆维修体验及顾客的合法权益。要求有关机关对该单位进行严肃惩处,取消此霸王条款并赔偿道歉。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