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7日我到广州汽车销售购买了一款比亚迪宋L160M超越型汽车,销售价格165800元,做5年高息高贷可以返银行贴息15000元的方案,销售在销售过程以及我们交订金之前都没有提及过5年高息高贷的银行贴息需要扣减裸车价再开发票,我们支付了2000元订车金额,签订销售合约书,直到11月初通知我们那车才被告知汽车发票开出金额为150800元,后面我们因为发票价与买车价格不符,拒绝验车支付首付款,要求退还订金2000元,对方公司不予退还2000元订金。11月17日,销售经理代表公司与我协商一致同意退款事情,让我配合他们工作就可以。我已经配合完毕,苦等一个多月后,才发现销售经理又再欺骗我,说不退款!与他无关!!但是作为销售经理是代表公司方与我谈判协商,不是个人。作为公司代表文书承诺我会退款,现在又不承认,甚至从此不回复客户,不处理客服问题,拉黑拒接拒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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