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号在绍兴林肯4S店看车(林肯航海家),当天签下定金合同,,并交付1万元定金以及2千元(两千抵2万的店内活动),之后在11月10号、11月13号催问销售提车日期以及支付余款时间。后续林肯4S销售回复预计11月14日晚上到店,并要求我11月14日支付余款。期间4S店销售一再改变提车日期。我不同意这个流程,销售又安排我去宁波店看车,没问题再付余款安排绍兴店提车。目前绍兴店需要等我确定付余款日期再从宁波店调车,4S店的这种做法以及他们的服务极其恶劣,订车合同明确表明有现货并于7日内付余款提车,对于消费者来说没有任何保障,所以放弃与此店继续合作,并要求对方退还1万定金和2千元的店内活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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