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6月8号签的合同、因为假期有关部门休假,11号才缴完税提车、回家路上听见发动机异响、第二天联系销售说有毛病去售后检查、回复让回去磨合,一直到7月17号又去检查无果,回复联系厂家技术部门人员来检查、车直接放在店里了、18号说修好了让去提车、19号去提车一看还是老毛病一点没修、扔在店里大概又十多天、说还是让回去磨合、知道8月30号又去检查、录视频给厂家技术部门、回复发动机与变速箱之间有个什么飞轮可能间隙大,需要换飞轮,能不能换好只能试试、因为不确定!我没同意、个人诉求、提车当天就有异响不属于人为因素、属出厂问题、三包法规定完全可以更换、或者退车,更换配件可以、但是要赔偿更换完配件之后回收二手车与新车的差价,二、退车。个人已准备起诉程序。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