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4.6.13在比亚迪4s店购置一台秦PIUS出行版轿车,合同约定126300下地价。贷款(作商业用途)。期间4s店先申请了厂家贷款,不通过。后又申请邮政贷款,就收取了我的贷款的前置利息,还不开发票给我,后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补开了,还是用4s店的名义补开的!理由是:金融服务费(我既没有动用担保,我的征信也没问题,为什么还要我要支付这个融服务费呢?它为我服务了什么?需要收费?款且这本来就是违法的,由此至终4s店只跟我说了,这个是前置利息,必须要给的,才可以贷款。并没有购车合同明确我一定要付贷款金融手续费:2850元整。我的贷款合同里也没有。这个款是4s店人员口头告知,口头要求的,但我们的合同明确了:所有购车服务承诺以合同为准,口头承诺无效的)所以我认为这是变相的收费,是套路。我已经跟4s店沟通了,它不肯退,我也在厂家连续投诉了半个月,也没有下文,刚开始还和我解释,后来直接不理了,总之就是一概不理,一直不退!希望厂家给予介入,沟通,达到我的诉求并解决问题~退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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